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七境“园中村”改造建设工程安置区2#地块1-11#楼智能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拟邀请单位为福建广电网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29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3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4月8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信息栏发布邀请招标信息,受邀请的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17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3日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信息栏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351100 ;
电话: 15960525464;
联系人: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351100 ;
电话:13860962274 ;
联系人:小林。